明和保密协议
我们仅展示金属快速原型制造、铝压铸、中国锌压铸、镁压铸、精密数控加工、压铸模具、组装/OEM、铝挤压等能力,不用于销售。
本保密协议由___东莞明和制造有限公司___(一家中国公司,地址:中国东莞虎门镇小捷窖常德路41号102)与对方签订。
本协议中使用的"保密信息"是指xxx公司向接收方或接收方的员工、代理人或分包商披露或提供的所有信息、文档、设备,以及xxx公司的业务计划(现在或将来的)、压铸产品或政策;其操作程序和系统;其客户信息;以及公司的非公开产品信息和压铸产品规格。保密信息不包括以下数据或信息:
- (a) 在xxx公司披露之前接收方已经拥有的信息;
- (b) 接收方独立开发的信息;
- (c) xxx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;
- (d) 接收方从第三方合法获得的,且该第三方对信息的披露或使用没有限制的信息;
- (e) xxx公司书面批准发布或披露的信息。
接收方承认并同意,保密信息是xxx公司的专有信息和有价值的商业秘密,任何披露或未经授权使用任何保密信息都将对xxx公司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害和损失。
考虑到向接收方披露保密信息,以及其他良好和有价值的考虑,接收方确认收到并同意其充分性,接收方同意:
- (a) 未经xxx公司书面同意,不得复制全部或部分保密信息;
- (b) 仅向履行职责需要了解信息的接收方员工披露保密信息;
- (c) 未经xxx公司书面同意,不得向接收方以外的人员披露保密信息;
- (d) 仅以xxx公司特别批准的方式使用保密信息;
- (e) 仅在向xxx公司提供事先书面通知并给予其反对披露机会后,才能根据法院或政府机构的有效命令披露保密信息;
- (f) 在收到xxx公司的书面请求后,将所有保密信息(包括任何副本或其他记录)返还给xxx公司。本协议的义务应持续有效,并在本协议终止后继续有效。
接收方同意,如果发生任何违反本协议的行为,xxxx公司有权从任何有管辖权的法院获得初步和永久性禁令救济,无需提供保证金或其他担保,并有权对因此类违约行为产生的所有利润或利益进行公平核算,这些权利和救济应是累积性的,并且是xxxx公司可能有权获得的任何其他法律或衡平法上的权利或救济的补充。
本协议受美国佛罗里达州法律管辖,不考虑其法律冲突规则。
兹证明,本协议各方保证并声明,本协议已经过所有必要的公司行动正式授权,并且本协议已经正式执行,构成该方有效且具有约束力的协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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签署人: 姓名: 职务: 日期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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